原题:我市2018年度出租汽车 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10月25日发放
长春日报8月27日讯(记者 于吉):26日,记者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长春市2018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将于10月25日正式发放。
据了解,2018年全年(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计)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助15408.00元,每月补助1284元,每天补助42.80元。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发放补助资金。
2018年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8月27日至9月6日出租汽车企业上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9月13日至10月21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3楼315室申请复核。
长春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www.cctraffic.com.cn)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等相关信息的查询。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院内公示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并设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