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张琪):12月21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长春市出租汽车投诉举报及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第十次通报会暨全年投诉举报及案件处理情况总结会。
2018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741台,查处拒载、索要高价、绕道、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477件,罚款450万元;吊销从业资格证58件,同比增长383%;联合公安机关查扣套牌车24台,旅客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区域出租车辆33天“零投诉”。
2018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实行“红黑榜”管理制度,将12台车辆及驾驶员列入“黑榜”,将224台出租汽车列入重点跟踪名单;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对违规运营造成的乘客损失直接由企业先行赔付。
2018年,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在12973台出租汽车上喷涂了服务监督电话。52家出租汽车企业与3.2万名驾驶员重新签订《经营服务协议》《服务承诺书》。52家出租汽车企业自发出资免费为3.2万名驾驶员、1.5万余台车辆配备统一着装和坐垫套,有效提升整体形象。
下一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照长春市委、市政府的新要求,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案件,继续加大行业执法力度。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出台最规范、最标准、最严格的《经营服务协议》,有效杜绝个别违法行为。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研究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启动立法程序,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修订完善,研究建立车辆经营权和企业许可退出机制,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促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法经营。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红黑榜”制度》,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联网,让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争取在2019年3月投入使用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平台,解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提升信息化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