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陈施):近日,长春市工商局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专题部署会议,通报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情况。
长春市工商局局长张洪彬在会议上强调,流通领域煤炭监管是工商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承担的重要职责,工商局上下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吉林省、长春市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会后,张洪彬一行来到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附近的几处散煤经营场所,对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指导,详细了解煤炭进货渠道、产品质量、销售去向等情况,现场查看企业进销货台账和产品检验报告,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了解,2018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把煤炭经营登记准入关口,严核经营范围,对原有经营范围内含有“煤炭经营”项目但未实际经营的市场主体,动员取消煤炭经营项目;严格煤炭流通领域日常监管及质量抽检,以煤炭库存数量大、销售范围广、存在指数超标情形的市场主体为重点,2018年上半年抽检36户的50个批次煤炭,检出23个批次不合格,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立案调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散煤行为,共清理无照经营33户,对煤炭抽检结果不合格的18户市场主体立案调查,异地查扣同批次不合格散煤1619.98吨。
长春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建立煤炭经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流通领域煤炭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煤炭市场准入、无照经营查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散煤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煤案件查处等各监管环节的责任主体、监管措施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工商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办职责范围内涉及煤炭监管的投诉举报问题;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