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吉林省高速违法20起典型案例公示
中国吉林网1月30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了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停车、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管,确保群众节日平安出行。现将20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酒驾篇
1、2017年12月30日,一辆车牌号为吉F4F757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王盛玮在抚长高速公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2018年1月1日,一辆车牌号为吉J3225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张立臣在大广高速公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3、2018年1月1日,一辆车牌号为吉BBM461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李铁在珲乌高速公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二、无牌篇
1、2018年1月1日,一辆车牌号为辽JGZ789的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于勇在京哈高速公路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8年1月1日,一辆车牌号为辽JDG444的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金路路在京哈高速公路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3、2018年1月2日,一辆车牌号为蒙F0D136的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李艳霞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4、2018年1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冀J89697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王冠超在京哈高速公路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三、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篇
1、2017年12月31日,一辆车牌号为蒙G7T571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洪丽在大广高速公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7年12月31日,一辆车牌号为蒙E26977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姜晓丽在大广高速公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3、2018年1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冀B8DV0的小型轿车,驾驶人赵明果在京哈高速公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4、2018年1月5日,一辆车牌号为蒙GMC626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唐洪君在大广高速公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5、2018年1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黑AJ09E9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马丽丽在鹤大高速公路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四、倒车篇
1、2018年1月8日,一辆车牌号为黑MB979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晓林在长深高速公路上倒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8年1月11日,一辆车牌号为吉HDR59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姜力臣在珲乌高速公路上倒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五、逆行篇
1、2018年1月8日,一辆车牌号为蒙GMC626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唐洪君在大广高速公路上逆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8年1月8日,一辆车牌号为吉GV1290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王生在珲乌高速公路上逆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六、无证篇
1、2018年1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辽E85F76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陈维维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2、2018年1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吉A58HD3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李超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3、2018年1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蒙GEX127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正吉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4、2018年1月4日,一辆车牌号为吉BAW728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董禄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