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有效率更有温度 龙井法院庭审进病房
吉林日报12月26日讯(蒋玲 记者 粘青):“现在开庭!”病房、病床、法官、当事人……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在延吉朗氏骨科医院的病房里,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这是该院首次在医院审理民事案件。
原来,在2019年8月,原、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款为20.5万元,被告承诺20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及人工费,并以住宅楼做担保。合同签订至今,被告刘某某一直没有支付工程款,在多次联系被告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某某将刘某某告上法庭。开庭日期临近,法官接到电话,因被告施工时不慎摔落,腰椎骨折,需要长期治疗恢复,而原告急于追回工程结算款。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了解到被告病情后,许佳晶法官第一时间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决定将法庭搬到病房,完成庭审。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配合积极,都同意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场因工程款引起的合同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为了提高司法服务质量,龙井市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深入落实立案登记制,制定吉林省首份朝汉双语暂行办法,切实保障“跨域立案”;建设“智能办案辅助中心”和“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法官送法六走进”活动,进一步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确保服务群众零距离,将主题教育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结合起来,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践行公正司法的使命,以主题教育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