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庭审知识产权案 仅用10分钟
长春日报11月12日讯(记者 张鑫多 通讯员 李广军):近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适用速裁方式审理了两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纠纷案件,因庭前完成了原告、被告“诉讼要素表”的固定、确认工作,仅用10分钟便顺利完成了庭审程序。
今年年初,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研究印发了《关于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规程》,明确法庭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采用繁简分流、速裁方式进行审理。采用速裁方式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法官助理指导知识产权当事人在立案、庭前会议前填写“诉讼要素表”,完成交换、确认固定“诉讼要素表”。在完成“诉讼要素表”的基础上,法官适用简化庭审程序进行审理。
作为东北地区首个知识产权法庭,截至目前,长春知识产权法庭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93件,占该庭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0%。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实现知识产权审判提速,简化开庭审理程序,缩短开庭审理时间,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