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筑牢医疗保障防线 助力脱贫攻坚
吉林日报12月19日讯(记者 王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省、州三级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任务部署,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兜底各项制度优势,实施综合保障措施,优化服务机制,推进贫困人口精准参保、精准保障,精准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成立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医保扶贫专项攻坚组及州医保局医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清单和措施清单,落实包保责任。制定了《2019年延边州医保扶贫工作方案》,建立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包保县(市)医保扶贫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医保扶贫专项排查,实施医保扶贫专项行动,开展医保扶贫专项治理。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贫困人员做为重点,延边州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贫困人口数据与参保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实时更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落实贫困人口缴费资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基本医疗有保障。
截至今年11月底,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数4.9万人,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4.8万余人。
为推进贫困人口精准医疗保障,延边州“五道防线”综合发力:从2019年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同一制度保障,实现了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人均新增部分30元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50元,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群、城乡低保对象,统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3000元,基本医疗住院报销比例连续两年均提高5%,以及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都提高5%。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进一步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人群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给于70%比例报销,对患有特殊疾病的城乡低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按100%比例报销。
继续落实大病兜底保障政策。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差额部分,由大病兜底资金予以支付,个人只需支付门诊慢性病实际支出费用的20%和特殊疾病门诊及住院发生费用的10%。
设立并落实政府“一事一议”政策,进一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负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兜底保障政策立足于满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与现行的医保政策相衔接,防止医疗不足或过度医疗问题。
通过综合施策,截至今年11月底,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补偿贫困人口10.5万余人次;大病保险累计报销补偿贫困人口4000余人次;全州医疗救助累计救助6万余人次;大病兜底政策累计报销补偿贫困人口9.2万余人次;贫困人口一事一议政府兜底累计14人。“五道防线”报销补偿贫困人口总金额为11149.88万元。
此外,延边州医疗保障局还积极为贫困人口做好医疗保障服务、采取有效宣传措施、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州经办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贫困人口慢病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