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长春市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第2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9点
地点:长春国盛大酒店四楼福祉厅
二、调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价原则
1.遵循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原则。建立节约型社会,应该建立反映天然气资源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广大用户合理消费。
2.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就天然气受上游价格上涨影响,增加成本部分,由天然气用户承担。
3.建立上游价格上涨实行顺价调整的联动机制原则。
(二)调价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明确提出 “落实好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合理安排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2.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文件)规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
3.省发改委《关于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19]242号规定“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640元,各地结合天然气配气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门站价格并轨,及时疏导配气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三)调价方案
此次拟将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到3.04元/立方米,调价幅度8.57%。
(四)保障措施
1.对低保户采取补贴政策。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拟对低保户每月增加3元钱的补贴,确保低保户不会因燃气价格调整而影响正常生活。
2.建立对燃气行业成本的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定期成本监审,严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强化成本不合理上涨的约束,督促企业压缩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消化部分涨价压力。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11人
薛博仁、吴静、孟德胜、李燚、魏艳娟、董丽霞、房立钢、王岩、刘振金、邰婕如、李中奇
2.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6人
孙金男、陈忠仁、高强、花秋玲、庞庆文、李振辉
3.政府部门4人
马小强、张志超、郭长志、刘洋
4.社会团体组织2人
钟萍、孟祥辉
5.经营者2人
梁永祥、宋延卫
(二)听证会听证人3人
张成、邵树权、曹金荣
(三)听证会旁听人5人
高红、龚萍、胡梦乔、徐立德、周立刚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7月18日上午8时45分前入场完毕。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