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2019年 7月下旬召开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25人。
消费者11人,通过报名公开选聘;
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其他利益相关方共14人按相关规定产生。
2、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通过报名参加。
3、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会。
二、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的基本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
2、属于天然气用户,了解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人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参加旁听的报名者持身份证,于2019年6月19日至 6月30日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1247房间)报名(每天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结束后将有意向参加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及旁听的市民按报名顺序依次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2、申请采访听证会的媒体记者,向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电话报名,报名电话为88777189,报名时间为2019年 6月19日至6月 30日(每天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四、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