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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拟于7月下旬举行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2019-06-26 10:52:10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长春晚报6月26日讯(记者 陈思秀):长春市居民天然气价格6年来将迎来首次调整,近日,长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拟于7月下旬举行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25人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25人,其中消费者11人,通过报名公开选聘;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其他利益相关方共14人,按相关规定产生。另外,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通过报名参加。届时新闻媒体也将参会。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要求: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属于天然气用户,了解长春市居民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情况;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要求: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参加旁听的报名者可持身份证,即日起至6月30日到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1247房间)报名(每日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结束后将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市民按报名顺序依次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长春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方便社会监督。

  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

  据悉,早在去年我省价格监管部门就已经着手对省内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曾下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通知》中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实际上是指上游天然气供气商供应给各地燃气公司的“批发价格”。

  随后原吉林省物价局也发布通知,对我省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统一执行每千立方米1650元,正式开始实施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并提出2018年8月底前完成价格调整。但直到目前,长春市仍未对居民用天然气终端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

  长春居民天然气价格6年未变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通知》下发后,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居民用天然气面临涨价压力。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通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最大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如果一个家庭每月用气量为20立方米左右,预计每月增加开支7元左右。

  目前,国内多地相继完成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北京、郑州等地相继上浮了用气价格,同时按照用户使用量分档定价。比如北京按照用户每年用气量35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将天然气价格分为3档,而郑州按照用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将天然气价格分为2档。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接近。

  长春市天然气价格自2013年4月以来一直未作调整,始终执行2.8元/立方米价格标准。而长春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在2017年7月和9月分别两次下调,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9元下调至3.06元;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5元下调至3.02元,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22元至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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