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我省出台《实施办法》
吉林日报5月29日讯(记者刘巍):记者今天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吉林省公安厅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这是吉林省公安机关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的务实之举。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宁付出了大量的辛劳汗水,甚至是鲜血生命。在2014年至2018年的5年时间里,全省共有42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56名公安民警受重伤,496名公安民警受轻伤。
《实施办法》共33条,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情形及处置,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警种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扩大了维权范围,首次将辅警和公安民警近亲属纳入维权保护对象。明确了维权情形,《实施办法》明确列举了应当积极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情形,不仅将公安民警受到暴力袭击等情形纳入维权受理范围,同时将受到威胁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等列为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健全了维权机制,不仅对公安机关加强公安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范等提出要求,还对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受到侵犯后的法律援助等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同时还启动了正当执法免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