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污染 朝阳区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长春日报4月30日讯 (记者徐微):29日,记者从朝阳区获悉,该区按照全市河长制工作总体要求,落实2019年全市总河长会议精神,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聚焦水污染防治任务攻坚,在全区河流湖泊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河长制启动以来,朝阳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确定区、镇、村三级63名河长,要求各级河长即刻上岗履职。与此同时,制定了河长制7项制度,完成6条区管河流“一河一策”规划编制,将全区8条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河流分别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在区级总河长高位统筹带领下,区级河长累计巡河64次,带动各级河长巡河(湖)3000余次,有力地推动了河(湖)长制任务落实。
根据全市河长制工作要求,朝阳区强化河长制工作推进,对照水污染防治计划和一河(湖)一策,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以全面达到市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到2020年,完成国家及省、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伊通河水质消灭劣Ⅴ类;伊通河后辛桥断面、伊通河柳家桥各年度水质目标均为Ⅲ类;永春河朝阳南关交界断面、杨柳河盛家桥断面、富裕河南四环桥断面2019年起水质目标为Ⅴ类,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城区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完成区域主要河流水域岸线划定工作,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伊通河流域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不当挂名河长,不下虚功夫。朝阳区各级河长坚决履行“管、治、保、打”四位一体职责,明确成员单位责任人及职责分工,把河(湖)长制考核纳入到千分制考核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和考核通报办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打造生态优美的首善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