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有问题可举报 将有专人受理
长春晚报12月3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建立欺诈骗取行为预防机制,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防范、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取行为的良好氛围及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从即日起到12月20日在吉林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检查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违法行为。
据悉,11月30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 》 的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卫生计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
人社部门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及参合人员依法规进行处理。
聚焦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突出五项检查重点:重点检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重点检查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重点检查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重点检查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重点检査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各地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派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举报,回应处理各类问题。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査实,依法炫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综合运用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手段对已经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采取拒付费用、暂停结算、终止协议、行政处罚等处理。并且与卫生、公安、药监、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涉嫌违纪或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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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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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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