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首违不罚”助推长春新区营商环境升级
长春日报9月18日讯(记者 徐微):几天前,因为施工过程中没有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器材没有年检,让坐落在长春新区的某在建企业被消防部门抓个正着。就在企业负责人抱着被罚的心态主动认错时,“剧情”却得到反转。消防人员确认企业过去没有违法记录后,并没有开出罚单,只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了教育感化,下达了“纠正”意见书,这让企业感动不已的同时表示将立即改正。
2018年8月初,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长春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的优势,正式出台了《关于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规定》。
“实行‘首违不罚’规定,有利于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不良现象。”据长春新区软环境办公室一位全程参与“首违不罚”规定制定的同志介绍,该规定严格遵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认真借鉴了先进地区在柔性执法、说理执法方面探索的新经验。
“‘首违不罚’凸显了执法的人性化。”长春博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华认为,实施“首违不罚”规定,彰显了长春新区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法情交融,更利于企业修正自身错误和问题,让企业更加感受到新区营商环境的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