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7月5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水平,长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被严罚
长春市将严查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和吊销驾驶证。
另外,长春市将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进行查扣,对违法行为人达到拘留标准的一律执行拘留,对超标电动车一律追溯销售和经营环节,依法治理;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强力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源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长春市将严格对重点车辆进行管理;精准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对全市15家班线客运企业、1901台车辆,47家危货运输企业、1999台车辆,45家旅游运输企业、1698台车辆摸底排查,建立风险和隐患台账,落实治理措施;对“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的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报废等环节开展集中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企业,销售未经许可及违规车辆的企业,违法拼装改装车辆的企业,降低机动车检验标准的检验机构,不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拆解规定的企业,严格依法采取罚款、撤销许可资质、吊销营业执照、查封等处罚措施;对给违规车辆办理登记、发放牌证的,严格倒查问责,一律撤销车辆登记手续。
长春市将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从培训、考试、资格审验等环节严格管理;对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驾培机构撤销培训许可;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标准,加强考试过程监管,对考试合格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考场逐一进行考试结果核查,对违规考场取消资格;督促重点驾驶人及时办理驾驶证业务,换证率、审验率要达到99%以上,对逾期未办理的重点驾驶人,停办其他车驾管业务。
长春市还将建立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对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强力推进风险路段治理
据悉,长春市将以风险路段“清零”攻坚为着力点,推动道路安全防护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强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全面提升道路安全水平,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消除存量、不添新量。
对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排查出的63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长春市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长春市将对于国省干线及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道路相连的或穿越城镇建成区的路段,参照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和安防、照明等规范标准进行管理,对国省干线和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外环路相连、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要进行信号控制,合理分配路权,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