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即日起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中国吉林网5月28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5月28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驾驶人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因货车违法引发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车辆为渣土工程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中重型载货汽车及挂车;重点道路为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周边道路,尤其是102国道、302国道、长吉南线、长吉北线、长青公路、黑大公路、九德公路等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是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安全设施不全、逾期未年检、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假牌套牌以及强超强会、闯红灯等其他野蛮驾驶行为。
长春交警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以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规定标准,严把车辆检验关,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有效监管,对违法违规进行车辆检验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货运源头地和目的地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建立台账。明确告知货源地不得为车辆超载装运、使用方不得与超载车主签订运输合同、货车改装维修企业不得生产和改装不符合标准车辆、货运车辆发生死亡事故的倒查“两地”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健全辖区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档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和违法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集中开展告知提示督促办理业务,提高源头隐患清理力度。
长春交警将依托现行的固定岗、巡逻车等勤务模式,加强管区内巡逻管控,并根据管理需要,在辖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及进出城口增设临时执勤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货运源头地和目的地的警力布控,提高源头货车违法行为发生控制。另外,公路全面启动治超站勤务,明确管理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公路中队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有效发挥卡点作用。
各大队还将强化路面巡检巡查,严格查控货车各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货源地、建筑工地及主要运输线路的管理,加强对大货车的源头查控。充分发挥公路卡点作用,保证24小时有警管控,对过往大货车要逐台、逐人检查,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大货车,依法依规处罚。继续发挥机动小分队集中整治优势,重点加强夜间21时至凌晨5时时段辖区主要街路、公路、农村道路及大货车易出现的行驶线路内的巡逻管控,着力堵塞夜间大货车交通违法漏洞。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作用,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货车,对预警信息要集中警力拦截查处,提升管控能力和查处效率监管。
交警部门还将会同辖区交通运输部门,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使之常态化。联合执法时,执勤民警会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对于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移交给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交警会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对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货车非法改装、拼装的一律会同工商部门追查汽车改装厂,对货车超载超限的一律追查货源地。
对超载车辆要严格按照治超规定进行处置,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记分;对非法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两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属于非法改装车辆的,要暂扣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罚款;对车辆识别代码与行驶证不一致的,视情况分别按照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处理,要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其中,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危化品运输超载的,使用不符合标准车辆运输危化品的,运输危化品车辆未经批准进入限行区域的,未取得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车辆未悬挂危化品标志或悬挂喷涂的标志不符合标准的,不配备押运人员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