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长春市重新评定100所教师专业发展型示范校

2018-03-29 09:28:07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3年内长春市将重新评定100所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

  中国吉林网3月28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重新认定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的通知》,决定在3年内重新评定100所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更好地发挥“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

  《通知》明确,此次检评范围为2003年以来认定的所有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检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的规划建设、专业发展、示范辐射、运行保障及特色加分等内容。

  此次检评工作将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2018年5月,对2008年以来认定的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和省级示范校,采取网站初评和实地复检的方式,对于符合标准的学校重新认定为“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

  第二批:2018年10月,对2018年新申报的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组织检评。

  第三批:2019年5月,对2019年新申报的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组织检评。

  长春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自评、市级检评等综合考评结果重新认定命名新一轮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示范校并颁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