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3月19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近日,松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5起典型问题是:
松原市委老干部局局长汪绍红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汪绍红借赴郑州市公务出差之机到开封市清明上河园等地旅游。2016年9月,汪绍红借赴广州市公务出差之机带领本单位综合科副科长(财务负责人)战中原到贵州省兴义市万峰林和马岭河峡谷、安顺市黄果树及广东省韶关市丹霞山等风景区旅游。两次旅游费用共计7419元由汪绍红安排战中原在单位账内核销。二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汪绍红、战中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资金。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秘书长、管委会主任助理、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李鹏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李鹏分管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公务接待管理职责。2017年3月至8月,该单位食堂总计消费6.875万元,购买白酒687件(箱),用于接待、宴请。2017年12月18日,李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前郭县查干花镇林业站站长胡延军私设“小金库”处理本单位不合理支出问题。2017年,查干花镇林业站两次通过向林业户出售树苗并赚取差价方式套取资金共计3万余元放置账外形成“小金库”,胡延军负责管理并用于支付本单位不合理支出。胡延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胡延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小金库”余额1.5万元被收缴。
长岭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焕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接受监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2月,朱焕鹏借其父亲病逝之机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公益性岗位的安检员参加葬礼,收受礼金共计1.57万元;2018年1月22日,朱焕鹏接受该县某烟花爆竹经销公司宴请并工作日午间饮酒。2018年2月,朱焕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乾安县交通局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刘志昂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刘志昂多次擅自驾驶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吉J6V029)办理私人事务。2018年1月,刘志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补交私用公车费用。因对公车管理使用监管不力,该中心副主任李伟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5起典型问题中有4起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1起发生在2018年,这说明纠正“四风”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及时反躬自省,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