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12月22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近日,松原市纪委监察局通报9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这9起典型问题是:
松原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科长任平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20日、8月27日,任平驾驶本单位公车分别去前郭县吉拉吐乡和宁江区毛都站镇办理私事。任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松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一分局三大队队员薛惟瀚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3日,薛惟瀚驾驶本单位公车接送其母亲办理私事;9月9日,薛惟瀚驾驶公车载其女朋友外出办事。薛惟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崔志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10日,崔志军驾驶本单位公车到松原市区办理私事。崔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松原市宁江区畜牧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周宇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6月20日,周宇驾驶本单位公车去四平市接其儿子,将高速通行费125元在单位账内核销;2014年7月24日至25日,周宇驾驶公车去蛟河市办理私事,将高速通行费310元在单位账内核销。周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前郭县套浩太乡市场管理所所长汪景发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至9月期间,汪景发驾驶本单位公车往返县乡上下班。汪景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前郭县海勃日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杨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13日、9月14日,杨强驾驶本单位公车送其亲属和邻居回家。杨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乾安县水字镇农业站站长史俊玲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5日、4月8日、4月9日,史俊玲丈夫江某经史俊玲同意后,驾驶农业站公车办理私事。史俊玲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乾安县大布苏镇农业站站长鞠晓刚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31日,鞠晓刚驾驶本单位公车去鳞字特色农业园区称字村接其岳父李某回家。鞠晓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乾安县余字乡农业站站长井旭仁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9日,井旭仁驾驶本单位公车载其妻子李某办理私事。井旭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责令补缴私用公车费用。
通报指出,上述9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优先查处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