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2018年新春将至,为方便游客制订有品质、有保障的出游计划,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春节,1月31日,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发布2018年春节黄金周出游提示:春节期间旅游线路及产品众多,游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出游前,要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色及产品的品质、价格,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线路,警惕“旅游赠券”等虚假宣传促销的诱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以旅游为幌子的诱导、欺骗购物消费陷阱。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同时,在网络上报名的游客,也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许可的旅行社出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不要轻信一些户外群、徒步群等涉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发布的低价旅游信息,以防遭遇财产损失。
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
旅游者参团旅游,务必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并索取正规发票。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的同时,委托旅行社或者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意外保险,免除后顾之忧。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应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选择旅游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盲目追求低价。
不轻信“旅游小广告”。切勿相信地铁、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物发票中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此外,对于各种各样的旅游APP,充值要慎重,尽量不要充值过多金额,以防上当受骗。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春节出游恰逢春运高峰,人流车流密集,短线自驾游游客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景区客流,设计好出行线路。
注意天气变化,出游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行车安全;出游期间,游客应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及提示,看管好个人证件、钱财及贵重物品;参加滑雪、潜水等高风险项目,游客应问清注意事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防止发生意外;在灯会、庙会等人流集中地区游玩时,一定要遵守和服从当地政府关于人流疏散的相关规定要求,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文明出行依法理性维权
旅游期间,游客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旅游过程中要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同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问题解决纠纷时,游客应理性维权,不易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游客应一方面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一方面注意取证,要收集保全相关材料。如纠纷一时无法解决,待旅游行程结束,旅游投诉请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