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2018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市民、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假期,1月15日长春市旅游局向广大长春市民和欲将赴长春旅游的游客发布假期出游提示。
选择正规旅行社 警惕低价旅游团
市民、旅游者跟团出游请选择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出境旅游要查看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出境旅游业务”,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产品选择要理性 旅游合同要签订
选择旅游产品时,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不要轻信“旅游小广告”,一定要到旅行社经营场所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须涵盖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提倡文明出游 依法维护权益
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要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自身形象。
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旅游者承担。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理性合理维权,及时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咨询或投诉。如旅行归来,旅游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部门投诉。
注重旅游安全 提高防范意识
春节临近,探亲流、返乡流、学生流集中出现,因此出行前要规划好行程安排和线路,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妥善保管身份证、护照、签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防止遗失;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出发前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倡导理性消费 防范市场风险
一是谨慎选择所谓“旅游套餐产品”,避免一次性支付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二是留意出境游保证金中的支付途径。国家旅游局规定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游客应避免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支付保证金,更不应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业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三是审慎选择旅游预付卡。遇有旅行社未能履约及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的违规行为,旅游者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抵制不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