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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纪实

2020-03-12 09:50:45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胡晓萌

  原题:强化司法服务“硬招法” 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全省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纪实

吉林省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纪实

四平中院法官访企问需 (资料图片)

  吉林日报3月12日讯(记者 粘青 通讯员 孙兵):如何打造法治环境的“绿水青山”,释放法治优势的治理效能,为吉林凝聚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一直是吉林省法院肩负的重要任务和思考的重大课题。

  2018年以来,吉林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委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出台7份司法政策文件,推出149项司法服务措施,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委政法委“30条意见”,在2018年12月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4项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12月初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10项措施”,努力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树立审慎善意理念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更新司法理念,是服务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吉林省法院要求吉林省法院系统在执法办案中,坚决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倾向,充分体恤企业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发,讲求执法艺术,审慎善意司法,彰显司法温度。

  在吉林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吉林省法院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企业融资、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犯罪情节轻微免刑责,社会危害不大轻处理,用法治为民营企业架起“防护网”,给企业经营者吃下“定心丸”。

  同时,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包括刑事羁押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通过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立企业经营性资产强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可不羁押的不羁押,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规定,准确把握“老赖”认定标准,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并在全国法院率先创设性提出,对于涉企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给困难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该制度施行1个多月来,吉林省法院共为1889名涉企被执行人撤下了“老赖”标签,核准撤销“限高”措施4873人。

  降低企业司法成本

  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关键是提升审判质效,重点是解决好涉企案件诉讼周期长、程序打空转、裁判“翻烧饼”问题。

  吉林省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吉林省工商联、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努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避免诉讼解决渠道程序多、周期长、成本高问题。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办案效率提速、审判质量提级。

  2019年,吉林省法院共诉前调解涉企纠纷52414件,调解成功率57.3%,占一审涉企诉讼案件的29.1%。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98264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占比46.2%,平均审理周期由43天下降到35天,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3%,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

  同时,严格执行发回重审程序法定适用标准,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上级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的,直接查清事实、作出裁判,不得发回重审,防止程序空转,拖长办案周期,增加企业诉累。2018年以来,吉林省法院民事一审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始终保持在7%以下,与以往相比下降幅度超过5个百分点。

  助力破解发展难题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及时调整司法政策,对于企业以新类型担保方式进行融资担保的,只要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并严格执行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严厉打击“套路贷”“高利贷”“超利贷”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涉企产权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确保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2019年,吉林省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融资信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案件14635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11件,同比增长27.2%,其中涉及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增长125.5%。

  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对暂时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推进破产重整,帮助企业焕发生机,四平现代钢铁、辽源麦达斯铝业、吉林昊融、通钢集团等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行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妥善处理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项目规划、税收征管等行政案件157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

  此外,吉林省法院与吉林省政府协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和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与吉林省商务厅建立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联动机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39件。全力推进执行攻坚,维护企业胜诉权益,两年共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28464件,执行到位金额412.6亿元。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

  吉林省法院重点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上线运行吉林移动微法院,组织研发智能审执衔接等7大区块链应用场景,着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努力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2019年,吉林省法院涉企案件网上立案率达74.5%,跨域立案376件,在线调解涉企纠纷41931件。

  吉林省法院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于2018年12月组成12个调研组分赴吉林省各地,集中开展“询民意、问需求、促发展”专题调研,并于2019年10月组织开展了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共走访企业180余家,征求听取企业界人士意见建议600余人次;各地法院通过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行动”,组织开展“百名法官服务百企”活动,结合推进落实“普法六走进”工作,主动走进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了精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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