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众志成城筑堡垒 精准施策战疫情 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吉林市——
迅速行动 联防联控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李婷 姜岸松 丁美佳 张添奥):吉林市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落实国家和吉林省的要求部署,迅速行动,全力防控。截至目前,吉林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均为输入性病例,现在吉林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23人已隔离观察,无异常症状。
疫情就是号令,责任重于泰山。吉林市加强组织,实施联防联控,深入开展摸排筛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医疗诊治工作;加强健康知识宣教;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在卫生医疗、铁路客运、公安系统和商务系统等相关领域全力防控。
疫情发生后,吉林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医务工作者提前结束春节假期,全员上岗,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为保障疫情防控和救治需要,全市统筹安排防控应急专项资金101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确定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永吉县医院、磐石市医院、桦甸市医院、蛟河市医院和舒兰市医院7家医院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设置独立发热门诊医疗机构20家。全市成立由医疗、疾控专家组成的吉林市防治专家组共57人,设立13支疾控应急机动队共120人;县级医疗、疾控专家257人。在全力做好当地疫情防控的同时,又从吉林市中心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和吉林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抽调11名医护人员组成首支医疗队,于1月26日启程赶赴湖北,援助抗击疫情。
延边州——
启动工业品保障Ⅰ级应急响应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记者从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该局启动工业品保障Ⅰ级应急响应,制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业品保障应急预案》。
建立防疫物资生产及储备机制。了解掌握州内防控应急物资的生产、库存情况,协调防控物资生产、储备等事宜;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县(市)工信部门落实防控物资应急保障措施。
建立医用防控应急物资联系通道。加强医用防护、消杀、应急药品等物资调度、协调、储备。建立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护目镜、84消毒液信息沟通渠道;调度全州治疗呼吸系统、抗病毒、免疫提高等药品生产、库存、产能等情况。
建立交通运输应急协调机制。协调延边州交通局,保障所有防控应急物资陆、海、空的运输工作;协调延吉海关,保障进口医用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优先通关,优先保障本地需求;协调延吉机场公司,负责医用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的航空运输工作;协调延吉车务段,保障各种防控应急物资等铁路运输工作。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徐慕旗):27日下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就加强相关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
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布《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明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强调重点严厉打击哄抬防控新型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1月26日,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向防控疫情医疗用品生产企业、各类医药用品经销单位累计发放《提醒告诫书》8520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印发《关于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疫情防御期间,每日抽查部分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密切关注对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以及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
截至1月26日,吉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96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625个,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5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及生活必需品开展“拉网式”价格监督检查,对药店、商超、农副产品市场、商业街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
实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如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经营者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此外,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派出五个督导组分赴各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及时核查,依法处置。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跟进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孙寰宇 实习生 徐中强):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1月24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起草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吉林省应急系统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还紧急调度了吉林省口罩、消杀用品等生产企业情况,及时跟进做好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避免因突击生产发生安全事故。与吉林省卫健委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派出处级干部参加疫情防控组和督查组工作。统筹两个总队抽调机动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做好装备、物资、防控用品、社会力量动员等行动方案准备,确保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做到保障有力。
省交通运输厅——
暂停跨省客运班线运营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赵赫):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交通运输行业Ⅰ级应急响应。对跨省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实行临时管控。1月27日起,除政府指令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跨省客运班线运营和跨省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相关运输企业、客运站做好旅客退票工作,不得收取退票费用,何时恢复另行通知。严格按照许可的班次和站点运行,并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车内旅客信息进行登记,由司乘人员交终到地汽车客运站,由客运站统一提交所在地卫健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要求。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固定服务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室、检疫站,并开展体温筛查工作,对职工、旅客及停留、休息人员实行100%的体温检测。
全面落实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应急物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点验,确保物资充足,确保应急保障运力处于随时待命状态。凡是应急物资运输、人员救助的应急车辆,绝对保障畅通,不发证、不停车,需要帮助的,要带路引导,确保无缝衔接、一路畅行,并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
全面启动通风、消毒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卫健部门的要求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固定服务区域配备体温测温计、消毒药物、喷洒器具、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和用品;在吉林省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轨道运输车、出租汽车、网约车、营运船舶及各类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上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简便防护物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部门的要求开展通风、消毒工作,未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的营运车船不得营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日调度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 魏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责任、严格值守,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环境监管。
1月2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地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做到监管在前、常态检查。
实行日调度制度。每天对各地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清楚、处理结果清楚,全力保证疫情应对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开展专项检查。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延边州、辽源市、白城市、公主岭市组织人员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通化市——
强化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
吉林日报1月28日讯(记者 王忠先):通化市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采取人员排查、筛查监测和正面宣传等措施,积极防控疫情。
筛查武汉来通人员。截至1月26日上午9时,筛查核实987人,并已一一做好随访登记,同时把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自我防护知识向上述人员进行了宣传。
城市出入口测温。从1月24日开始在火车站启动发热患者筛查工作,已累计检测1850人;25日开始,通化机场对进出港旅客进行体温检测;26日在4个国省道、7个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11个体温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配备至少2名医务人员。
社区村屯科学宣传。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利用户外LED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指南,在居民区楼宇张贴宣传画;在乡镇、村屯,利用广播宣传防控知识。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折页4万份、宣传画2000份。运用全媒体全天候、全时段、全频道、全手段宣传防疫防控要求,普及防治知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市人民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通过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告》《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和《返乡人员告知书》,引导返乡人员主动到所在乡镇、社区登记,做好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