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提升服务意识 彰显人文关怀
吉林日报10月31日讯(梁飞 记者 粘青):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金某儿子的电话,称其父亲金某想申请恢复执行,但由于身体原因,需要长期住院,目前无法前往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金某年高体弱,行动不便,决定与立案庭的同志一同前往蛟河市中心医院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原来,申请执行人金某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3月诉至法院,经调解,法律文书生效后,某建筑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金某与该建筑公司于2018年4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金某撤回执行申请。之后,建筑公司分两次共给付金某人民币30万元,剩余人民币50万元至今未履行。于是,金某欲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执行干警来到金某的病房后,慰问了金某的病情,了解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核对了金某的身份信息和审核了相关立案材料后,表示符合立案条件并当场为金某办理了执行立案手续。
此次工作是白石山林区法院开展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自年初以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在强化执行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彰显法律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