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长春日报10月30日讯(记者 周源):29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祝永安、史长友,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草案)》《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长春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长春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补充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对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以及市政府关于长春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长春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长春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副市长王海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