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姜彦艳):10月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田富英就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关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姜彦艳
近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畜牧局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提出了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的工作思路。
田富英介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邀请专家根据吉林省各地农作物品种、粮食产量等基础数据,核算吉林省秸秆年可收集利用量约4000万吨,并按照吉林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确定了到2021年吉林省实现秸秆全量利用的目标任务。
田富英介绍,从2019年起,吉林省将秸秆变“废”为“能”的主要任务有七项:肥料化利用主要是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建立“点、片、区”梯次结合示范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利用1495万吨,利用率约37%;饲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粮改饲”试点,完善“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草食畜牧业,利用740万吨,利用率约18%;能源化利用主要是推动磐石市、双辽市、公主岭市等地的9个续建和7个新建秸秆直燃电厂建设,加快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和燃煤供热锅炉改造,有序开展农村户用炉具推广,利用863万吨,利用率约21%;原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秸秆新型建材、制浆造纸、碳基肥利用,发展秸秆包装材料、秸秆餐具等产品,探索秸秆化工等利用新途径,利用65万吨,利用率约2%;基料化利用主要是扩大食用菌基料化生产规模,发展秸秆基质育苗产业,扩大绿色种植面积,利用31万吨,利用率约1%;加快秸秆离田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主要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细化秸秆离田和收储运方案,支持秸秆储存基地建设,培育专业化合作组织;加强秸秆“禁烧”监管,主要是全面落实禁烧区和限烧区有关规定,实施网格化监管等十项工作机制,实现全域禁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