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河湖长制擦亮生态长春美丽底色
风景秀美的三佳湖公园
阵阵微风吹来,澄清的湖水泛起道道涟漪,湖面上不时有水鸟飞过,岸边水草丰美……秋日的波罗湖,分外秀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通过河湖连通工程,向波罗湖湿地引入松花江水达8000多万立方米,并在保护区恢复水域面积85平方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到这里停歇的候鸟,仅国家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就有26种,总体数量在十万只以上。通过一系列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波罗湖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伊通河、饮马河生态放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今年以来,长春市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条条河流清澈见底,一个个湖泊明净透亮,一座座亲水公园风景如画,成为长春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生动注脚,擦亮了生态长春的美丽底色。
清理完成4184处河湖“四乱”问题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是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2018年8月以来,按照省里《关于印发吉林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长春市制定印发《长春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明确了四乱内容、清理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主体责任,由各县(市)区级河湖长作为责任河湖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牵头负责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市河长办每周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促进了“清四乱”工作的开展。组织各地对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进行了细致摸底的调查,全面梳理河湖“四乱”问题。
今年3月开始,长春市开展了为期百日的“四乱”问题集中清理行动,其间组织了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督导,并向河湖“四乱”问题较为突出的宽城区、长春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等7个县(市)区政府派发“清四乱”问题督办单,有效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落实。截至目前,长春市4185处河湖“四乱”问题,已清理完成4184处,销号率达99.9%。
实施伊通河、饮马河生态放流
今年3月,长春市组织编制了饮马河、伊通河2019年度生态补水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石头口门、新立城水库于汛前和汛后分别向饮马河、伊通河进行生态补水,截至6月1日9时,石头口门水库向饮马河生态补水3369.6万立方米;新立城水库向伊通河生态补水881.28万立方米,其中4月29日至5月1日增加河道景观补水328.32万立方米。
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春市印发了《长春市推进2019年化肥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和《长春市推进2019年农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化肥和农药减量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积极落实化肥减量工作,推广使用有机肥,推广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开展高效节药喷头替换工作,组织开展长春市农药减施增效技术培训。
同时,长春市严格环评准入和监督执法,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加大规模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现场巡查频次;突出做好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印发了《长春市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突出做好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截至7月末,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123家大型规模养殖场有96家配套设施正在建设中,有27家暂时委托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代为处理,已签订了委托处理协议。
75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全面完成长春市地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和排污口整治。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力度。长春市两大主要水源地石头口门水库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为100%。
长春市将打击非法采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印发了《全市水利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等河湖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长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长春市水利领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在河道、滩涂非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共清理采砂管理房119个,采砂船266条,采砂机具213台。
健全完善河道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各涉河属地河道垃圾清理、保洁机制日趋常态化、规范化,巡河员、保洁员“定员、定岗、定责”,对河道垃圾、漂浮物日产日清。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含外市县)清理河道垃圾4.8万余立方米。
目前,长春市75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圆满完成了生态环保部要求省会城市2018年底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治理任务,并完成水体移交工作。
河湖警长立体化动态巡河
根据省、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计划,长春市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进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责任措施,保障了河湖警长制工作的有序推进。
充分发挥科技巡河平台作用,开展全天候立体化动态巡河。上半年,市公安局水源分局利用巡逻艇开展水面巡河12次;出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6次;协调通航机场开展直升机巡河2次;依托视频巡河系统,持续开展视频巡河。按照总警长、二、三级警长和N级人员开展月、旬、周、日巡河的工作要求,常态开展人力巡河,巡河过程中,全面履行参谋员、巡逻员、战斗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的六员职责。上半年,市级河湖总警长共巡河湖54次,二级警长巡河湖612次,三级警长带领N级人员巡河湖近10488次。
加强调查,完善数据台账。长春市启动了“一河一案一档”编制工作,探索构建河湖警长处置、部门联动的动态治水模式,为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开展“吉林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专项动”为载体,对长春市河湖流域内存在的污染源及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河道警长制管理信息台账。
攻坚治乱,加强问题整治。长春市制定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河道巡查、走访排查、线索追查、部门联查等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打击采砂领域的黑恶势力。河湖警长加大了巡河力度,配合有关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清理、打捞河湖面漂浮物的工作任务。上半年,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8次,整治“四乱”28处,移除沙堆11处,拆除违章建筑4处,处置复耕行为8次,整治非法采砂5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对5人作出行政处罚。
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督查督办
河长制工作中,长春市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督查督办。今年3月,市河长办组织对河道采砂重点区域松花江沿线进行了暗访,发现河道内存在采砂机具、船只、管理房等方面问题,就相关问题向榆树市、德惠市、九台区下发了问题整改督办单。今年上半年,累计下发河湖长制督办单10次,其中河湖“清四乱”问题督办7次,河道非法采砂问题督办3次。
长春市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工作。市河长办建设了河湖长巡河系统平台,目前已完成校核、完善工作,系统正处于试运行阶段,预计将于9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全面推行使用。
强化河湖长制培训。今年5月,市、县(市)区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前往省河湖长学院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并将关于河湖长教育培训的相关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鼓励基层河长积极参加省河湖长学院组织的专业培训。
根据《长春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长春市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今年1月,市河长办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2018年河湖长制考核,确定了各地河湖长制工作优良等次。市委组织部把河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将日常考核掌握的班子和干部抓河长制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