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9月5日讯(记者刘巍):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长春市公安局决定自8月10日至10月末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非法养犬专项行动。
“投诉主要集中在养犬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只叫声扰民、遛犬不束犬链惊扰他人等方面。”长春市公安局机动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型犬、烈性犬惊扰行人、邻里以及个别犬只因养犬人管理不善咬伤市民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占很大比重,达778件,占各类涉犬警情和举报投诉总数的43.2%,较去年同比增长10.9%。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中,长春市公安局机动治安支队、各城区公安分局以及各县(市)公安分局的机动治安大队和户籍派出所将统一行动,重点整治在管理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养犬人遛犬不束犬链、不避让行人、犬伤人、犬叫声扰民。对于群众的各类涉犬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将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对于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必须自行带离管理区,否则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没收其犬;对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及时免疫后,持免疫证到长春市各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养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