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姜彦艳):9月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海燕就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措施进行了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姜彦艳
宋海燕介绍,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在2019年长春市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础上,决定在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底前,各城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底前,各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宋海燕表示,鼓励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垃圾时间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纠错等工作。另外,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分类收集站点,确保满足需求、分布合理、功能完善,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宋海燕强调,各城市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推动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满足处理需求;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垃圾处理。
宋海燕说,下一步,各地区要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公共机构率先示范;要从学生、青年志愿者、家庭等多方面逐步推广垃圾分类的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家庭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