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7月29日讯(记者 呼特):为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类APP使用管理,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严格排查,做好现用APP清查摸底工作。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信息,是否存在与学习功能无关的内容及链接,是否存在追星、互动交友、发布个人动态等信息;清查是否存在不良低俗、垃圾内容。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认真审查,谨慎选择使用各类学习APP并做好备案工作。市直属中小学校选用的学习类APP要及时到市电教馆备案登记;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选用的学习类APP,要到所属县区、开发区电教部门备案登记。
按照“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负起责任。对没有经过审查、备案,仍然推荐或组织使用未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构和教师,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责任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对于存在利益输送、收取APP主办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接下来,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学习类APP巡视检查,长春市电教馆也将采取措施进行日常网络信息动态感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