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7月25日讯 (记者周源):24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电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电梯安全已经成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民生大事,电梯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来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管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19年6月27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把《条例》制定好,根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此次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8位陈述人围绕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如何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没有物业维修资金或者物业维修资金不足的老旧散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资金如何筹集,物业服务企业因业主未交纳物业费而限制业主乘坐电梯,在电梯加装刷卡系统是否应当经业主同意、如何经业主同意,政府应当如何鼓励电梯生产、维护保养、使用管理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在进一步修改条例草案时,把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吸收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