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7月17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泓鸣 ):为有效治理车外抛物行为,提升驾乘人员文明守法意识,打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整洁的城市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车外抛物”专项治理行动。
中国吉林网了解到,本次专项治理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每周市交警部门将与市城管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各城区开发区等相关部门一道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对象包括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以公务车、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以及火车站、广场、商业街区周边、公交车始发(终点)站及沿途站点、各类停车场地为重点区域,对车外抛物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管严罚。
长春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驾驶机动车时向路上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同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开设车外抛物曝光台,集中对车外抛物车辆和人员信息予以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遵章守法、不随意抛物”的舆论氛围。并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车外抛物的危害性、违法性,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