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资助 无论您在哪个学段 只要符合条件都有相应资助方式
长春晚报7月3日讯(记者 呼特):2日,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各类学校(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获得一定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目前,吉林省建立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包括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幼儿园资助:幼儿园可以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50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体,“绿色通道”、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高等学校教育阶段,需要学生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今年开始此表不需要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可于7月25日至9月20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此外,省内部分特困全日制本专科大学录取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可在入学前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或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帮助解决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入学时可申请的资助绿色通道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开通“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园地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俭学等方式获得资助。此外,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七所省属院校招收的免费师范生的学生,或毕业后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的吉林省属普通高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
更多有关资助政策的信息,家长可通过本校学生资助机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省学生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