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6月27日讯 (记者张鑫多 通讯员何申):日前,长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区税务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称对7家企业和个人违法占地漏征的15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滞纳金已成功追回,使国有资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长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2016年~2018年,7家企业和个人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且未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致使国家税款流失。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检察机关积极介入,向税务部门下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清7家企业和个人的违法事实,积极履行税务征收行政管理职责,按照法律规定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挽回国家经济损失。长春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高频次约谈相关当事人,广泛进行政策宣讲,迅速组织税款入库。截至目前,7家欠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人已将纳税款及滞纳金156万元缴纳入库。
“诉前检察建议帮助我们有效维护了税法刚性、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长春高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牟涛表示,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工作,全力保障国家税款依法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