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6月25日讯(记者颜梦):日前,长春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区党工委服务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出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共19项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意义,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着力营造“八大营商环境”。
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净化市场环境;依法保护投资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积极推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扎实推进宜居幸福的生态环境建设;全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创业氛围。
改进工作方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大权利救济和追赃挽损力度,建立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
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争取开发区党工委和上级院的配合,积极加强沟通协调,构建亲民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