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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启动首例社会救助 拓展司法救助渠道

2019-06-24 15:21:36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中国吉林网6月24日讯(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在吉林全省法院开展“夏日闪电”专项行动期间,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执行接待室上演了一幕感人的场景,三位来自不同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一起向面前的执行法官鞠躬,表达他们对法官的敬意和法院执行攻坚工作的感谢。

  原来,这是宽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王子明正在组织进行的一场特殊的捐款仪式,由一位因该院执行受益的申请执行人孙某自愿发起的爱心募捐,向另外两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每人捐助1万元的现场。

  据了解,通过法官组织社会救助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这是宽城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大胆尝试。由法院组织的社会救助,这在吉林省尚属首次。

  因法院执行攻坚找回300万财产 他想表达感谢

  此次爱心募捐的当事人孙某系该院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多年前,孙某在与某公司诉讼案件中,宽城区法院依法保护了其38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在该院诉讼前被执行人就已涉及千万巨额债务,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宽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处进行财产搜查,并反复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不放过一丝线索。最终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多个外币账户,但是资产额度均为零。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依然没有放弃,前往开户行对账户进行冻结,希望案件出现转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一笔36.6万美元、4.4万欧元的巨额汇款转入该账户,由于该院及时冻结、扣划,使得一起原本可能成为执行呆死案的案件起死回生,得以顺利执结。

  收到执行款后,孙某欣喜万分,万万没想到,以为已经打水漂的钱连本带利地回来了。为此,孙某多次来到宽城区法院向法院和执行法官表达感激和谢意,孙某表示,一定要为法官、为法院、为社会做点实事表示感谢。就这样,在法官的帮助下,孙某决定对该院执行案件中生活十分困难的两名申请人进行私人救助。

  车祸后家破人亡肇事司机失联 她遇到了难关

  此次受救助的对象之一芦某,系宽城区法院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芦某及丈夫刘某均为外地人,婚后来到长春开了家面条店。2016年9月22日,刘某外出送面条遭遇车祸,头部受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肇事司机把人送到医院后拿了两万元钱就走了。为了救丈夫,芦某倾其所有,但医疗费依然差很多,只能把病中的丈夫带回老家。

  随后,芦某向宽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吴某赔偿103.76万元。但判决后,肇事司机始终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阶段,该院依法冻结扣划肇事司机银行存款52000元并将其拘留15日,但距离判决的赔偿款仍有很大差距。2018年,芦某的丈夫、公公、婆婆先后过世,只剩下芦某一个人自己带着孩子艰难度日。

  法院组织一次社会救助满足三位当事人的心愿

  受救助的另一位执行申请人和芦某一样,自己生活严重困难,而被执行人账户没有财产或者没有执行能力,暂时通过法院执行的渠道,他们的权利无法得到及时实现。而如果通过法院、政府的共同出资开展的司法救助,他们的诉求金额很大,司法救助也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因此,经过宽城区法院研究决定,利用这次捐助,在全省率先摸索法院组织的社会救助。因为孙某有表达感谢的愿望,通过法官组织,把他的爱心转化为善款,可以帮助其他两位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

  通过简短的仪式,三位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完成了本次社会救助,孙某准备了2万元善款,向芦某和另一名申请人每人捐助1万元。三位当事人的心愿都达成了,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三人一同向法官鞠躬致谢。

  社会救助拓展司法救助新渠道

  “对于困难当事人,我国有司法救助制度,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但这种救助存在数额小、审批严格的特点。对于像芦某这样的受害人,司法救助暂时无法帮助其渡过难关。”王子明法官继续介绍:“当事人得到救助之后,并不影响案件本身的执行。”

  自2019年初,宽城区法院执行局与立案庭负责信访的同志就对拓展社会救助渠道,及时救助困难群众事宜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多次与爱心企业、社会公益组织进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方式、社会救助方式、社会救助标准、具体实施方案等具体问题的探讨。

  此次,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将在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开展的社会救助,作为拓展司法救助渠道的首创做法和积极尝试,在省内也是首例。今后,该院将不断探索,大胆尝试,努力构建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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