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6月21日讯:通化市坚持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节能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节能认识,扎实推进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实现通化市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积极推动节能环保项目建设。通化市通过实施通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截流管道工程、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通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通化秋硕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北京三聚集团益丰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
全面提高节能认识水平。通化市常态化推进“绿园”、“江南”、“大湾村”和“工农”4个低碳社区建设。各个社区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橱窗、手抄黑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宣传加大节能减排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重点对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节能降耗工作做得较为突出的驻社区单位、家庭典型经验进行了宣传,提高了民众对节能的认识水平。
大力推进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在工业领域,通化市对20户年能耗5000吨以上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各个企业均建立了节能管理领导机构。通钢、亚泰水泥、通化热电、阜康热电等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能源管理委员会,在深入贯彻国家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节能工作计划,执行能源管理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逐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此外,通化市严格落实省里要求,开展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并在新建燃煤锅炉申报告知手续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锅炉出厂能效测试合格报告,对于无能效测试报告或者能效测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受理。在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中,重点测试锅炉热效率、锅炉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要符合《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在建筑领域,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2018年,通化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完成新建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30余万平方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化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通化市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完成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设施安装29栋,监测建筑面积达30余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20余栋,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
在公共机构领域,加大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和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化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及《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资源“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召开了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会议。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5.29%、3.48%、3.71%,圆满完成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全力开展节能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评价考核。三是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宣传周期间,共计展出宣传板65块,出动宣传车6辆,环保购物袋2000个,发放宣传单和环保法规宣传册2万余份。吸引了1000多市民参加此次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也莅临活动现场并进行了指导,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