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6月19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王涛 ):为切实推进全省治超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打“百吨王”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谈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全力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长春和通化民警连续查获多起“百吨王”,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交警部门温馨提示,货车超载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驾驶车辆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百吨王”昼伏夜出,交警半夜终查获!
近日,有群众举报,夜间凌晨至早上3时之间,长吉南线有大型货车严重超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6月5日晚21时,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花山大队派出行动组,沿长吉南线巡逻管理。凌晨3时左右,两台超载“百吨王”由龙双公路驶入长吉南线,民警立即展开行动。3时11分,两个行动组在劝农路口成功将两台超载“百吨王”截获,并将车辆扣至治超站过磅。经检测,两台核定载质量33吨的大货车拉货竟高达120吨,严重超过核定载质量。通过询问,驾驶员称他们车队一共就这两台车,白天超载怕被查,才选择凌晨2点到3点大家都熟睡的时间跑,没想到还是被警察抓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两名驾驶员因驾驶超载50%以上货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民警对违法车辆驾驶员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超载的货物予以卸载。
通化交警部门集中行动 “百吨王”无处遁形
6月7日17时许,通化交警支队东昌大队公路中队民警在国道303线执行巡逻任务时,巡逻至集锡线93公里处,发现一辆疑似“百吨王”车辆,由通化向通化县方向缓慢行驶,号牌为吉E82***重型半挂牵引车。随后公路中队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堵截,经询问,驾驶员赵某称车厢内装载大量的精煤,其后还有三辆疑似“百吨王”车辆。执勤民警遂将其余三辆疑似“百吨王”拦截,将车辆号牌为吉E81**6、吉E82**6、吉E81**5、吉E82**2四辆疑似“百吨王”押解至指定地点进行称重检测。在路政部门的配合对四台疑似“百吨王”进行称重检测,确系四台车辆为“百吨王”,每台“百吨王”的超限率均达90%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对驾驶员赵某、张某、王某、张某、四人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处罚完毕后,民警监督四人卸货转运并拍照留存。
6月6日17时许,通化县交警大队二密中队接到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在303线通化方向东宝大桥附近,路边停有涉嫌严重超载的违法车辆,二密中队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在二密镇马当大桥附近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路边,车号为吉DA***、挂车号为吉AT***挂,驾驶员王某,车厢内装有大量碎石子,随后连续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二密镇加油站附近停有5台该类车辆,随即二密中队中队长王飞翔、民警殷赫迅速到达并发现5台嫌疑车辆,遂将车牌号吉AU***、挂车号为AU***,驾驶员翟某;车牌号吉D46***、挂车号为辽D65**挂,驾驶员卞某;车牌号为吉DA***、挂车号为吉AW***挂,驾驶员周某;车牌号为黑BL***,驾驶员胡某;车牌号黑LC***,驾驶员商某,五位驾驶员及车辆带至检斤站并对这5辆挂车进行称重,称重结果均为140吨左右,属于货车超载50%,民警将翟某、卞某、周某、王某、胡某、商某六人带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对翟某、卞某、周某、王某、胡某、商某六人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处罚完毕后,民警监督四人卸货转运并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