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市制定“万人助万企”行动专项考核办法 主要看“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
长春日报5月15日讯(记者温斯琪):长春市日前制定“万人助万企”行动专项考核办法,将“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万人助万企”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从严考核、客观评价,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派驻人员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专项考核办法按照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根据长春市《关于开展“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助力万户企业发展三年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着发现问题与化解难题、服务企业与增进感情、助推发展与培养干部等方面相结合的原则,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统筹开展。
本办法适用于“万人助万企”行动指导服务功能机构、干部派出单位及助企干部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所属单位和助企干部的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态度是否坚决、谋划推动落实是否有力、排查和推动问题解决是否到位,把问题“排查率、化解率”作为主要指标,把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实施分类考核。
对“万人助万企”行动指导服务功能机构,侧重考核是否能够科学指导各地各部门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问题,特别是对全局性、普遍性、瓶颈性问题,能否做到专题分类、集中攻关、长效化解;
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侧重考核本地“万人助万企”行动的谋划设计、结对选派、日常管理、问题化解、督促检查的实际成效;对干部派出单位,侧重考核其对助企干部的管理、支持及工作保障情况;对助企干部,按照《助企干部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所列款项进行考核。
考核注重考勤和考绩、述职和谈话、企业评议和组织评鉴相结合。坚持考用结合,考核结果将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