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5月15日讯(记者胡晓琼):德惠市认真贯彻中央、吉林省委和市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部署,凡是涉及村干部调整都要经过乡镇初审、县级联审、市级抽审等程序。
在干部审查识别中,德惠市更加注重政治标准和专业素养,着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一线苦干实干、高质量专业化、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
由乡镇党(工)委物色合适人选,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日常了解、调研谈话、分析研判、结合实事等措施,对拟上任人选的政治素养、担当作为精神和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等进行初审把关。尤其通过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艰难险阻任务推进中的表现和业绩,来考查干部的担当作为精神和观察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掌握干部的综合素质。村干部的考查调整情况由支委委员向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并及时分析、研判、备案,作为选拔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由德惠市委组织部牵头,采取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近距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了解审查干部人选的现实情况,切实把干部的政治表现考准考实。结合干部在一线基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参照干部在乡镇领导同事群众之间的反响和满意度,全面掌握干部日常真实表现,着力了解干部对本职工作的精通程度和把握能力,在本职岗位上的敬业精神,以及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专注和投入的程度,对拟上任的村干部人选进行综合研判和调整配备。切实让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得到重用,使优秀干部在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中健康成长。对于审核结果不满足任用条件的拟用人员,坚决不予任用。配合长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地新任村干部资格进行不定期抽查审核,对出现不符合任用条件情形的村干部一律清退,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