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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级自评申请、市级初审确认、省级审核验收、公示退出等程序,和龙市、镇赉县、龙井市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长白县、图们市2个省定贫困县,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批准以上5个贫困县脱贫退出。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