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4月22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吉林省正式发布《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方面32项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提升,柴油货车和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机动车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比例提高,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全省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公主岭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达到95%以上,柴油车(机)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公主岭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达到98%以上,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为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效,《实施方案》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主线,统筹“车、路、油”综合施策,通过开展清洁柴油货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4个专项行动,减少柴油货车和柴油机污染物排放。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加强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各地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资金和能力建设;要强化考核问责,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宣传动员,明确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柴油车污染的危害和开展治理的必要性,积极营造氛围,构建全民参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