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4月19日讯(记者陶连飞):今年1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吉林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巡视反馈后,吉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全力以赴抓整改,高质高效促提升。通过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实现了标本兼治、以改促进,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
吉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厅党组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前往大安、乾安、图们、汪清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困难群众和扶贫干部的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及时修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保障贫困县具备脱贫摘帽条件和全部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的前提下,试点县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对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规模大的非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举办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培训班。对省直相关部门和试点县领导及从事扶贫工作人员共358人进行专题培训,使各方面、各层级领导对涉农整合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与吉林省扶贫办组成联合检查调研组,对8个国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形成《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检查调研报告》,为下一步贫困县涉农整合工作提供参考。
创新性地开展了部门联合会审工作,对贫困县2019年整合方案进行审核,努力提高贫困县统筹整合方案的质量。2019年国贫县计划整合资金38.5亿元,其中用于非贫困村资金为17.2亿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44.7%,比中央巡视组提出的“2016、2017年非贫困村投入占比18%”提高了26.7个百分点。
据吉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王培伦介绍,下一步,吉林省财政厅将在资金投入方面,始终把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放在首位,优先、足额、及时安排;在涉农资金整合方面,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本着“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积极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按因素法分配,下放扶贫项目和资金审批权限,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重点抓好支出进度、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绩效考核几个方面;针对今年全省所有贫困县摘帽、所有贫困村退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脱贫摘帽后的财政支持政策,以便更好地开展财政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