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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药品全生产周期开展监管 疫苗从生产、配送直到接种全在监管之列

2019-04-19 10:48:58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长春晚报4月19日讯(记者 何少梅):18日,记者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把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做为核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放心。

  2019年,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变更,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生化药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企业,对提供互联网交易服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9个专项检查,实现全部疫苗生产企业及全部在产疫苗品种,重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疫苗配送和接种单位,经营特殊药品的批发企业,一次性无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6个检查全覆盖。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设定监管对象范围和监管任务,规范各级监管部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企业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责任,实现生产全过程留痕、数据可追溯、问题可核查,坚决防止人为篡改和编造生产记录。

  在开展监管过程中,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注射剂、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特别是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品种等重点产品将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群众关注的疫苗等关键领域,加快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尽快建立检查员队伍,设置检查分局,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吉林省还将推进监管执法档案电子化管理,探索药品生产数据备案化管理新模式作为监管的关键手段。

  为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纳入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会商、协商、联动机制。建立药品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定期进行研判。重点针对行业“潜规则”、互联网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制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全力治理药械行业的乱象。

  另外,今年为了助推吉林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简化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程序,取消部分许可审批检查环节,探索药品批发许可证和GSP证书到期换证免于现场检查政策。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口岸 药品检验所、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化妆品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GLP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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