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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吉林省6586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占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总数的70%

2019-04-16 09:38:13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长春晚报4月16日讯(记者 陈思秀):据了解,截至3月末,全省共有6586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占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总数的70%。

  关注一:加强领导,统筹制定规划

  据悉,吉林省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2019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各级人社、扶贫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搭建动态管理、用工对接、技能培训、帮扶吸纳、创业服务、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维权保障等保障措施,确定了实现就业贫困劳动力占贫困劳动力总数60%以上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就业扶贫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就业扶贫政策效应的发挥奠定了基础。

  关注二:搞好服务 开展专题活动

  一季度吉林省继续组织各地在所在地较大乡镇(或行政村)、工业集中区和用工集散地建立就业服务场所,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全年计划建设340个,“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覆盖率达到100%。2月中旬至3月中旬,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组织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全省共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07万份,组织专场招聘活动869场;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2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57万人次。

  一季度,全省通过开发治安协管、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共安置贫困劳动力1288人。

  关注三:搭建载体 就地就近就业

  吉林省组织各地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一季度,初步确定新建就业扶贫车间7个,安置贫困劳动力41人。今年,吉林省将就业扶贫车间有关扶贫政策向城市进行了拓展,规定在县级以上吸纳贫困劳动力企业可比照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地继续加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鼓励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省累计建设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281个,一季度,共吸纳贫困劳动力143人。

  关注四:鼓励创业,促进带动就业

  吉林省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一季度,全省共推介创业项目425个。部分地方依托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服务队伍,对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一季度,共为89名贫困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35万元,带动就业250人。年初以来,在贫困地区培育创业项目12个,发放创业补助资金891万元。在贫困县培育创业孵化基地4个,发放创业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

  关注五:组织培训 提升技能水平

  吉林省对有意愿在乡屯创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协调农业农村、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采取专家巡回指导等方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棚膜蔬菜、食用菌栽植、人参种植、杂粮杂豆、禽畜养殖、电商孵化等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对有意愿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聚焦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一季度,全省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83人。

  关注六:协作扶贫 实现输出就业

  吉林省积极发挥驻外劳务机构的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输出就业。对开展贫困劳动力县域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县域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截至目前,全省建立各类劳务输入基地1080个,培育劳务经纪人6356人。

  一季度,各地通过与上海、深圳、浙江、山东等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合作,共输出贫困劳动力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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