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八大措施推进放心消费
长春日报3月15日讯(记者于剑南):14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长春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35万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23万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21.16万元。
2019年,长春市工商局将围绕全省创建3个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采取八项措施推动创建工作。抓好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的落实,以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着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度;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重点抓好对儿童、老年人用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着力提升群众消费安全感;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从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率,力争将全系统受理的70%以上消费投诉办结时限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30日以内,着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逐步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受理消费投诉热线的平台整合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市场监管12315行政执法体系;做好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引领辐射作用,提升放心消费示范主体的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保健市场、医疗领域广告、农村集贸市场、类金融机构、预付式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工作成果、净化市场环境;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探索农村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机制,针对新型智能化商品和服务领域开展比较试验,促进消费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