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陈施):为加快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吉林省落地实施,3月1日,长春海关组织召开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吉林省内100余家进出口企业参与。
宣讲会现场。陈施 摄影
据悉,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发展目标和包括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简化医疗器械进境注册或备案手续等21项任务举措,旨在助推综合保税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吉林省有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和珲春综合保税区。据长春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长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际进出口值5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9%,占同期吉林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8.6%。
长春海关副关长张静涛表示,《若干意见》对吉林省综合保税区来说是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必将对吉林省外贸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长春海关副关长张静涛接受采访。陈施 摄影
张静涛介绍,《若干意见》将综合保税区定位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注重要素整合和产业配套,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推动综合保税区不仅成为中国外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且还要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若干意见》明确综合保税区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从以往生产资料、销售市场两头在外、面向单一国际市场的“单开门”,打通升级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开门”,区内企业的市场空间、生产空间更为广阔。
根据吉林省广大进出口企业需求,下一步,长春海关将结合吉林省综合保税区发展实际,深挖制度潜力,务实细化举措,充分利用《若干意见》赋予综合保税区的全面改革开放新使命,打造制造中心这一利好政策,加大境内外招商引资力度,有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在招商引资方面加强对入区项目的审核力度,提高综合保税区发展质量;同时,紧紧围绕吸引境外研发设计机构、全球维修、再制造业务、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政策丰富完善吉林省制造业及服务业链条,推动区内产业向高端延伸,向服务贸易拓展,向生产性服务业转移;充分利用进口汽车报税存储政策,加强对进口汽车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顺势开展汽车保税仓储、展示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