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中国吉林网1月23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新春佳节将至,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健康、舒心的节日,长春市工商局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信誉度高的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度高的正规场所。目前,长春市开展了“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放心消费参创单位”,这些单位都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参创单位”牌匾,在同行业和领域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希望广大消费者多选择这些营业场所进行消费。
在购物时要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查验商品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齐全。对限期使用的商品,要特别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要注意查看中文警示标志或说明等信息是否详细。
扫码支付注意信息安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时,要防范不法分子盗取个人账户等信息。对通过朋友圈、微博、微店或视频营销等新型媒介开展商品销售的活动要慎重,确需购买,建议选择“货到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警惕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所谓“感恩答谢会”。一些无良商家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通过频繁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会销活动,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甚至“三无”保健品,在骗取老人钱款后,不见踪迹。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务必远离此类“感恩答谢会”,避免上当受骗。
理性办理预付卡。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要详细阅读办卡说明,了解消费价格和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与经营者签订并保留好书面购卡协议,谨防购卡陷阱。
索要、保存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物和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管好发票、收据、保修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要求经营者在购物凭证上详细写明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
消费者遇有消费纠纷时,要主动向商家提出合理诉求,和解不成可拨打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