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召开2019年春运新闻发布会

2019-01-21 16:39:17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召开2019年春运新闻发布会

  中国吉林网1月19日讯:18日上午,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2019年春运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自2018年“10.26”打响百日安全行动以来看,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持续强化预警研判、隐患治理、严重违法整治、高危车辆管控、宣传警示等“五大行动”, 全力整治违法,以高速一域的平安,策应吉林省平安大局。截至目前,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32万起,其中现场查处2.47万起、非现场查处1.84万起。现场查处涉牌涉证违法1456起、酒驾醉驾44起、超速2.2万起、公路客车超员4起、大货车超载1215起,违法停车、倒车、逆行、掉头等动态违法行为3490起。百日安全行动使吉林省高速公路路面通行秩序更加规范、通行安全进一步提高。

  2019年春运即将拉开帷幕,即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时间。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将以“平安高速,情暖吉林”为主题,实施五大管理措施,推出五大服务举措,竭力攻坚、全力保畅,力求通过倾心的管理、全心的服务、暖心的宣传确保群众平安回家过年。

  实施五大管理措施

  强化预警研判。对历年春运、春节期间流量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春节高峰时段为2月2日、3日、10日、11日和2月19日(元宵节)。 从近两年春节期间流量来看,出行和返程期集中出行逐渐弱化,流量高峰与平峰之间的差距逐渐减少,持续小高峰运行状态日益明显,体现出广大驾驶人错峰出行意识也在逐渐增强。

  强化隐患治理。春运开始前,我们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对道路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春运开始后还要每天巡逻排查路面障碍物、路内停车等即发性隐患,提高路面通行的安全性。

  强化重点车管理。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重载大货车严格检查,消除违法隐患。尤其是对2-5时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违反晚6时至早6时禁行规定的危化品运输车,从严治理、集中曝光。

  强化重点违法查处。针对春运特点,我们归纳出酒驾醉驾、违法停车、超速行驶、倒车逆行等“十大高危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坚持每周组织一次统一行动,形成震慑,防止反弹。

  强化疏堵保畅。针对历年来易拥堵站口、路段,提前研究措施,重点部署警力,未堵先疏、小堵早疏。春运期间,我们会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出行提示、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尽全力让群众畅通出行。

  推出五大服务举措

  向公路客运站提供路况信息服务。要求13个分局与属地公路客运站建立信息互通渠道。一旦发生恶劣天气,高速公路采取限型管制等措施,可第一时间告知客运站,每天的实时路况也及时向客运站发送,便于企业及客车驾驶人熟知路况,安全驾驶。

  向驾驶人及群众提供通畅服务。春节首尾高峰时段,因恶劣天气等原因采取入口封闭或限型措施后,对滞留站口的大客车、大货车、私家车等车辆开展警车批次引领,最大限度回应群众通行需求,减少滞留车辆,确保广大群众回的了家,返的了程。同时,春运期间对运输电煤、肉禽、蔬菜、粮食等民生物资车辆,全力提供优先保障,最大限度服务保障节日市场供应。

  向驾驶人及群众提供暖心服务。依托站口的交警执法站和旅客集中的服务区设置“春运爱心驿站”,向旅客提供指路、咨询,饮水等必要的服务。提前与各服务区协调沟通,提示做好后勤储备,切实保障长途客货车司机乘客不受冻,有热水、有暖食。同时,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24小时值班,全时段受 理群众求助。

  向驾驶人及群众提供引导服务。印制10万份吉林省高速公路路网图,紧盯春运启动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适时组织各分局民警在站口向过往驾驶人发放,也会通过大型直播活动,向群众发放,让广大群众对吉林省高速公路路形路况直观了解,便利出行。

  对“十类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春运期间对未携带驾驶证,经查询驾驶证状态正常的;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等“十类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保障群众舒心、满意出行。

  在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根据高速公路辖区治安管理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即侵犯公共运输驾驶安全”“盗抢骗”“车匪路霸”“寻衅滋事”等严重违法活动,全力打造平安祥和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全力打造最安全、最畅通、最满意高速公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