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刘苏):12月1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金融集聚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庆会出席会议并发布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吴庆年 摄影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庆会。吴庆年 摄影
据了解,为着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金融集聚工程,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吉林省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激发经济金融内在动力,合理缩短金融发展进程。
唐庆会介绍,《实施意见》共分七章,包括一个总体要求和六大任务体系,共计27条具体内容。总体要求阐述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建设长春“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基础,推动金融集聚发展在吉林省各市(州)、县(市)全面铺开,形成点上集聚、功能集成、效用倍增的金融集聚新局面;六大任务体系阐述了集聚区建设的规划目标、重点项目及保障办法。
唐庆会表示,吉林省金融集聚区建设工作将通过“补政策短板、引金融要素、建物理载体、增集聚渠道”等系列创新性举措,推动形成以长春金融集聚区为核心,各地特色金融集聚区为补充的“一主多辅”金融集聚格局,突出打造区域总部、特色金融、中介服务、后台基地、创新发展、人才培育、会展推介等主体支撑平台;鼓励各市(州)、县(市)政府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发挥金融集聚区金融价值洼地优势,重点引进省外金融机构新设分支;推动申设法人人寿保险、消费金融等空白金融业态;积极引导现有金融机构迁入金融集聚区或设立分支机构和铺设营业网点。
此外,吉林省将加快长春市“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延边州、松原市、白城市等市(州)科学规划集聚区建设布局,引导其他县(市)谋划打造一批示范型金融特色小镇,实现各金融集聚区域互为支撑、错位竞争;推动吉林省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落实,把握吉林省与浙江省、长春市与天津市对口交流机遇,引进发达先进地区经验,拓宽吉林省金融集聚建设渠道。